根据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求,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实行制度整合,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行管理。目前整合工作进展顺利,各项运行工作已准备就绪。从7月1日起贵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实施《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贵港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2016年试行)》。《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缴费、和待遇等各项政策实行了统一。整合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报销比例等很多方面有差别,整合后全市将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报销比例,体现公平性,使医疗保险政策惠及每一位参保城乡居民。
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4762630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人数300245人,农村居民参保人数4462385人,届时我市将有四百多万城乡居民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