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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转”养老保险?有房没房都吃亏!

来源:融360作者:admin2016-08-24 20:29反馈/举报

    养老保险不够发了,怎么办?《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降至“不到三个人养一个人”。一句话解释:社保体系内,养老的办法是年轻人交钱给退休的养老,但现在交钱的年轻人越来越少,退休的靠此养老有点悬!

    这份报告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发布的,而人社部也正为此想办法。只不过,想出来的办法有点“损”。看过本文后,希望各位读者可以各抒己见!

    据华夏时报报道,“人社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借力第三方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和测算,旨为盘活相关的存量资金,实现保险基金之间的互助;一位参与相关方案调研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方案已成形,主要思路就是将住房公积金与职业年金、长期护理险等补充养老保险。”

    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我没看错吧!没错,我没看错,你也没看错。两个词点评这个办法:奇葩、荒唐!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到底该如何做才合理?我们先要知道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属性”差异。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一种强制“储蓄”

    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归属不同。住房公积金不管是个人缴纳的还是企业代缴的,钱的所有权都完全属于个人,可以如个人财产一样被子女继承,只是由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保管。

    养老保险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是从个人工资里面扣除的,要留到个人退休以后返还给个人的。本质上,这是一种“储蓄”,相当于个人把钱存入**指定的地方,多年后再领取。只不过,**强制规定了“储蓄”的利息与存期。

    **统筹账户里的钱不是由个人直接缴纳,而是由企业间接代替个人缴纳的,永远不会直接返还给个人,而是**统一调拨。我们知道,一般来说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比当初缴纳到个人账户里的钱多,那多出来的部分当然就是从这个**统筹账户里面划出的。本质上,这是一种“税收”,**强制向个人征收税负,多年以后**再用这笔类似于税款的“基金”给个人每月发一些福利。

    需要注意的是:你能获得多少福利,完全取决于等你老了后**的分配制度。虽然目前,我们**的分配制度是“年轻时候缴得多,老了以后福利多”。但这不是永恒不变的,或许以后变成“**平均主义”也说不定。

    小结: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所有权归属于个人,**统筹账户的钱所有权归属于各地方政府。之所以说“地方养老基金缺钱”,就是说“**统筹账户”缺钱,政府没钱了。

    比如,老刘退休后,应每月从个人账户领取1000元,再按照**规定的基数从**统筹账户领取1500元。现在,很多省市,就是这1500元福利发不出来了。

    养老保险发不出来,是“违约”

    养老基金发不出钱之所以引起恐慌,是因为政府早就跟你约定了“小伙子,这笔钱必须给我,但我保证以后等你老了给你一些好处”。这份“契约”有没有被履行,你能直接感受到,因为你肯定知道自己拿了多少养老金。

    其实,税收也是一样的,同样存在“**交了钱,但明天发布出来”的可能。比如,我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其实**都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从你身上收了1000元的税,不可能明天就买一个1000块的手机还给你。而是要把10000个人的1000元合计起来,用这1000万元铺一条路或者建一座公园。但是,**当初收税的时候可没有跟你约定好“你这1000块就用来建公园,等3年之后来看成果吧”。所以呢,几年之后,纳税人也无法检验自己的税款有没有给自己带来**。因此,我们每个纳税人都对税收的使用漠不关心。而实际上,税款的支配是远比养老保险账户更复杂问题,但这里我们就不谈了。

    而养老保险发不出来,当然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了。我们都知道,国资银行可是轻易不会违约的。当然,**养老基金也不能失信于民啊。那么,如何补上统筹账户里缺的钱呢?

    “住房公积金”和“个人账户”都是私有财产

    因为退休后职工可以取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所以,用“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肯定不是指的用退休人的公积金。那么,说的就是在职职工的公积金了。而住房公积金所有权是个人,要注意具体如何操作才不违法。假如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统筹养老基金账户,那就是把个人财产转移到政府账户,当然是违法的。这也是人人*担心的:用我自己的钱补**的窟窿,十分荒谬!我相信,**不会这么做的。

    那么,教授刘某某提出了一个相当奇葩的构想:用养老个人账户补充**统筹账户,再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个人账户。

    这位中国人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教授、**行政学院的客座教授刘某某提出:将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8%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二,4%进入互济性基础养老金统筹,4%并入企业年金并做成实账;在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后,可将住房公积金转为企业年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形成养老公积金。

    这等于是说:C仓库有缺口,但把A仓库的挪到C仓库是违法的,所以我们要先把B仓库的挪到C仓库,再把A仓库的挪到B仓库。天哪,我不敢相信有这样的教授!

    不管你有没有房,按照刘教授的办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半的钱直接充公了,没有任何补偿!如果你有房,本来可以用公积金偿还房贷,可按照刘教授的办法,公积金转入养老个人账户,要等退休后才能领取,现在的房贷压力骤然增大。

    所以说,不管有房没房,公积金“转”养老保险,吃亏的都是你!

    合理又合法的好办法,有吗?

    那么,养老基金不足,有什么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吗?有朋友提出用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养老保险,这并不可取。因为财政的钱同样是征税取得的。财政多花出去多少钱,以后就要多从每个人身上多征多少税。

    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能维持下去,是因为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后人赚的钱足够给前人养老。所以,从根本上说,从长远上看,要发展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让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让职工赚到更多的钱。

    还可以从分配上入手。本文说过,**可以修改养老基金的分配制度。比如以往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公务员,退休之后,养老金领取比例是否该适当下调,把这部分财政拨款用于帮助更多的人。

    从养老账户改革角度来说,**统筹账户应该尽快实现全国统账统支。因为小城市职工少,很多人外出打工,在大城市工作、缴纳社保,而退休人员多集中于小城市,小城市的养老基金进少出多,当然不够用。既然我们是“同一个中国,同一个梦想”,那么**应破除这种人为的城际界限,不让任何地方政府截流资金。而且,**如果统一全国养老基金,也有利于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如集中投资一些安全性好、**率高的领域。因为很多投资是有资金门槛的,所以把资金聚集在一起,能放大投资收益。一个拥有1000万资产的富翁,和1000个只有万元资产的普通人,前者的投资**率显然会超过后者。

    大家,你还有什么好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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