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住房公积金新政
广西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
不管你名下有几套房
都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5月6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其中,为了加大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广西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政策,以前“认房不认贷”、二套房贷受限等旧格局将改变,市民利用公积金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增大。同时,对异地购房者,公积金贷款政策也灵活了。
市民张先生在南宁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2002年,他在家人的支持下全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后来又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产,但由于房小、老旧等原因,住得不舒服,2013年,他结婚后,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用来改善居住环境,但由于其名下已有两套住房,不符合申请条件,换房愿望就搁下了。
针对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广西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做出了调整。对职工购买、建设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以前公积金政策“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住房。近期,广西出台了新政“认贷不认房”,各地也在落实,以后像张先生这样,名下有房,但没有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首套;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如果还想改善居住环境,仍可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异地购房者也将得到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如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他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无房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及户籍地以外的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以向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了公积金贷款内容外,对公积金的办理效率也有了要求,如果不出意外,一个月内就能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出贷款申请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受委托的银行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
实缴职工240余万人六成缴存资金被提取
5月20日之前,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实现公积金贷款同城化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徐庆成)2014年,广西有多少人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发放了多少?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日前公布的《广西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公告》(下简称《公告》)显示,去年全区住房公积金扩面人数不断增加,归集金额稳步增长。受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影响,2014年个贷笔数和个贷规模均呈增长趋势。
约六成缴存资金被提取
《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广西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500.39亿元,缴存余额699.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47%、16.20%。
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惠民力度加大,去年我区很多居民都选择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等。据《公告》,2014年,全区提取住房公积金26.25万笔、146.94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0.10%,比上年同期下降0.54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800.71亿元,同比增长22.48%。
个贷发放小幅增长
据统计,2014年,全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84万笔、114.99亿元,同比增长0.92%、5.0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0.19亿元。公积金个贷重点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消费。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分析认为,受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影响,2014年个贷笔数和个贷规模均呈增长趋势。不过,个贷发放的增幅不大。今后,在南、北、钦、防4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同城化等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叠加影响下,公积金惠民力度将逐年加大,更多的缴存职工将通过住房公积金进行住房消费。
除了支持个贷,去年我区的住房公积金还加大力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2014年,全区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1.05亿元。
新开户职工24万余人
去年,随着住房公积金扩面力度增加,我区越来越多的职工能享受到公积金的实惠。《公告》披露,2014年,全区实缴单位45619家,实缴职工241.45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2543家,新开户职工241285人,缴存244.49亿元,同比增长16.25%。
据介绍,新开户的单位,涉及各行各业,以非公企业为主。今年我区将加强非公企业缴存扩面,重点推进规模以上、重点骨干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其他非公企业,将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原则,给予政策引导,允许低比例缴交,条件成熟后逐步提高缴交比例和基数,逐步推行。
同时,我区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加强与人社、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以有效掌握企业缴存公积金情况。适时会同人社等部门开展调研,争取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集体劳动合同,让公积金制度真正惠及员工。
2014年 全区住房公积金 使用情况(部分)
全区提取住房公积金146.94亿元,同比下降0.54%
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14.99亿元,同比增长5.04%
全区公积金缴存余额699.68亿元,同比增长16.20%
聚焦住房公积金新政
住房公积金四市通用
在哪买房就在哪贷款
5月6日,市民在南宁公积金中心区直分中心办理业务。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 文/图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4市在5月20日之前,开始实施《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从5月6日起,开始执行同城化政策。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各市公积金中心,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准备,很快将实现4市购房公积金贷款“无缝”对接
1 四市公积金贷款同城化
去年4月,南宁楼市放宽限购政策,允许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崇左5市户籍居民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在南宁购房。按照原来的异地贷款政策,5市居民可来邕购房,但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然有门槛。比如黄先生在钦州工作,他想利用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南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就须满足其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在南宁,或者配偶的工作地在南宁,才能享受此政策。如果南宁市某单位的职工想到钦北防购房,符合到购房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非常少。
按《方案》要求,今后在4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执行同城化政策。该政策将取消户口和工作地限制,4市职工任意在哪里购房,均可向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比如黄先生是钦州某单位的职工,他可以选择在南宁、北海、防城港等任意一个城市购买住房,并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获悉,5月6日起,区直分中心已对钦北防三市的职工开始执行同城化贷款方案,并在近期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与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签定合作协议,很快将按照《方案》的要求执行新政。
2 在哪购房就在哪申请贷款
李先生在防城港工作并在当地缴存公积金,他看中了钦州市的一套房产,他该向哪个城市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区直分中心贷款科科长卢钊称,《方案》中规定,同城化贷款的发放以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像李先生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向钦州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刘先生是钦州某中直单位职工,他如果来南宁购房,该如何申请住房贷款?卢钊称,按照《方案》的要求,中、区直缴存职工在邕购房贷款由区直分中心为主发放。因此,刘先生在南宁购房的话,他可以直接向区直分中心申请贷款。
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的贷款额度占全区1/5,在同城化以后,可能来邕购房群体也会进一步加大,这种情况是否影响本地职工的贷款需求?针对该问题,《方案》规定,各公积金中心应优先保证本地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当个贷率超过75%时,可以暂停发放经济区同城化贷款,改由职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负责发放。卢钊说,这项规定也是同城化的一个变通方式,比如陈先生在北海缴存公积金,他在南宁购房,当南宁公积金中心的个贷率超过75%时,他还可以向北海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3 贷款额度不同城市有差异
在南宁某区直单位工作的林先生已婚,他个人月缴存公积金1800余元,妻子在区直某医院工作,月缴存500元,按照区直中心的贷款政策,他**可以申请贷款60万元。但如果他在钦州买房,他还能按照区直单位的贷款政策享受**额度吗?
卢钊称,虽然4市实现了同城化,但各个公积金中心都有一些不同的做法。因此,在同城化贷款申请方面,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其他事项按照发放地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因此,林先生的贷款额度等按照钦州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来执行。
另外,同城化购房后,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及偿还公积金同城化贷款。同城化购买可能面临异地奔波的问题,对此,方案也规定,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同城化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的审核材料。
4 专员核查信息防控风险
由于此前出现过不法分子使用“萝卜章”骗提公积金的现象,有业内人士担心,同城化后,各个公积金中心的业务、数据都是独立的,会不会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对此,卢钊称,为了有效防控风险,4市的公积金中心设置有“专员”负责核实信息。
比如覃女士在北海缴存公积金,她在南宁购房,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在北海公积金中心开具《同城化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南宁公积金中心或者区直分中心受理其申请后,会通过北海公积金中心核查该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后,才按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并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反馈结果,缴存地公积金中心也会对贷款人的信息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