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份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缴社保、买房子、炒股票……请先提供您的税号,家庭计征个税、开征房产税、破题遗产税……先要人人有税号。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我国的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今年,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将有一个“三合一”的号。税号和社会保障号合一是世界通行的做法。 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涉及合同、协议都会要求提供个人税号,买卖、租赁房屋、炒股票、买保险时需要提供;银行也会在每笔大额转账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账户人的个人税号。